论反倾销立法确立“对等原则”之必要性

张晓云[1] 纪红[2]

[1]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2]安徽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摘  要:

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各国反倾销立法存在诸多差异,我国反倾销的相关规定还有很多不足,故我国企业在应对外国的反倾销措施以及我国对外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都容易遭遇困境。“对等原则”是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反倾销法作为对外贸易法的一个分支法应在立法中明确“对等原则”。我们可以针对欧美反倾销法中存在的明显差异,以我国的反倾销法为中心,根据“对等原则”来判定外国是否存在倾销行为。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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