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职务行为”国家行政赔偿制度研究

白鹏飞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摘  要:

“准职务行为”国家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的“准职务行为”在违法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准职务行为”的存在有其客观的社会现实基础。构建“准职务行为”国家行政赔偿制度,将发挥权利救济、权力制约、依法行政的功能。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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