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发现之属性和价值的发散思考

彭迅扬[1] 郑光西[2]

[1]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浙江温州325005 [2]温州大学,浙江温州325035

摘  要:

从功能透析与主体解构两个层面解读法律发现之基本属性;结合法治精神定位法律发现之社会价值,体现在: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发掘的激励与适法个性的褒扬,人治传统的扬弃与成文法主义的修正,法治社会永续多元差异发展观的确立。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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