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 青年教师 >> 2008年2期 >> 摘要

从免收学杂费“透视”农村义务教育

王维国

吉林省磐石市驿马镇二道小学

摘  要:

众所周知,从2007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始免收学杂费。这是向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迈出了具有实质性的一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孩子上学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村教育办公经费已全面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这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必将对我国教育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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